
每個星期5與色鉛筆的約會,這是第1號作品,內容取自於《TIME》雜誌(P3.35, September 17, 2007),藍天綠草地都是我喜歡的顏色^_^,可惜我偷懶了,雲擦得不夠白,所以顯得不立體,最大的缺陷是左手數來第2個選手的下半身沒畫好(真是尷尬的部位啊)。
星期5應該是每一位上班族最愛的日子,而對我來說,因為固定星期5晚上都要去學畫畫後,我簡直愛死這天了!不能說畫得特別有心得,也不是為了藝術,或者興趣(我有其他更喜歡的東西),卻是自從穩定工作的2年來,第1次有可以讓我完全逃離工作情境而且想「完成」的事。
9月30日工作滿2年,我的工作啊工作,「棄之如可惜,食之無所得」,對於自己為5斗米折腰的卑微感覺越來強烈,小時候的自己如果見到現在的自己,一定超級失望,說不定還會因此不想長大。想到工作,除了犯嘀咕嘆息雞肋外,想朗誦美國女詩人Emily Dickinson 的 I'm Nobody 送給青蛙長官:
I'm nobody! Who are you? 我是小人物!你是誰?
Are you nobody too? 你也是小人物,會不會?
Then there's a pair of us? Don't tell! 那咱們成了一對?別講!
They'd advertise, you know! 他們會宣傳,對不對?
How dreary to be somebody! 當個大人物多麻煩!
How public- like a frog- 最怕公然─像青蛙一般─
To tell one's name the livelong June 在無盡的6月把自己的大名
To an admiring bog! 報給崇拜的沼澤聽!
高喊嚮往工作自由,然而,當聽到別人工作是如何的不愉快、被壓榨時,我就會忍不住噤聲檢討自己是不是不知惜福,或者本質上其實是個懶惰逃避工作愛唱高調的壞胚子;工作2年,拿不出任何成績,覺得自己除了社會化以外,智識才華完全沒長進,這就是真正叫我慌的地方,再這樣下去,1年後我大概也不會想寫工作3年小記,因為跟今年完全一樣。
這就是我對自己工作的觀感,讓我忍不住看不起自己,恐懼想像未來的自己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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